詳細介紹
第一章 總 則
為進一步加強我院水電管理工作,合理利用水電資源,保證學院教學、科研、生產、生活的正常進行,根據相關法律、法規,并結合我院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公共及辦公場地用水用電黃岡空氣染毒監測儀6-NR人防口部工系統化01
第一條 公共場所指道路、樓道、走廊、廳堂等區域,安裝的供水、電器設備和照明用電,采取自控、專人負責或區域內保潔員分管的管理辦法,對運行故障及時報修,杜絕“長明燈"、“長流水"。保潔員需定期清洗感應水龍頭,保持感應區域無污垢,避免自動出水。
第二條 辦公場所的照明及電器設備,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管理制度。要做到人走燈滅,電器設備在無人使用或監守的情況下要關閉電源,下班或雷雨天氣時拔下電腦插頭等。
第三條 禁止在5~28℃內擅自開空調,空調設定溫度夏季不得低于26℃,冬季不得高于20℃;定期對空調進行清洗和保養,檢測空調的工作效能,避免無效空轉耗能。黃岡空氣染毒監測儀6-NR人防口部工系統化01
第四條 禁止任何辦公或工作場所使用取暖器、熱得快等,只能使用學院統一發放的電水壺燒開水。
第五條 教職工用水用電必須遵守規定的有關安全用水用電制度,愛護學校水電設備,做到“不亂接"、“不亂裝"、“不亂拆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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